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照片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也可以异地办理的(如果是学生),具体手续请咨询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毫米×32毫米)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提交大一寸光面无花边相片1张;
2.申请人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再次申请签注的,交验经过签注机构签注的本次旅游、探亲、商务等活动所需的有效签注,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4.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6.军人、武装警察尚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7.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发的有效通行证,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发的通行证及签注;
8.台湾居民通行证,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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