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制的概念及作用
1、保密工作责任制是指各级党政机关和单位对国家秘密事项的管理制度。它是加强党和国家机密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它要求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守国家秘密法》,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切实做好保密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
2、实行保密的工作原则:分级负责与分工协作相结合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的制 度,依法办事的机制以及积极防范为主等基本原则。
二、保密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室印发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密载体管理的意见》规定 , 保守 国家 机 密 的职 权 是 : 1、党委(党组)及其所属部门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人 。
2、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
3、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明确专人从事本单位保密管理工作 ; 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设立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开展保密活动。
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指定专人或兼职保密员进行具体管理和监督落实工作。
5、公民有知悉其所在单位未公开的涉及商业利益的重大信息内容的权利。但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泄露该信息的来源和内容。
三 、保密范围
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和要求 , 各 级党 组 和 政府机 关 要 对 其 所 属 公 立 场 合 负 责保 守 国 家秘 书 事 项 (含 绝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