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可以从事哪些业务?
1、代理国内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合同);但国家限定经营或者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外各种媒介的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规定办理。
3、策划推广活动。(不含演出经纪和中介)。
4、企业营销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咨询、市场调研分析、公关宣传策略等咨询服务。(以上各项除特别说明外均不得涉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诊疗项目以及心理咨询和治疗内容不在本项范围内。)
5、展览展示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专项承包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6、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网络技术开发和销售;软件设计与研发;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限的行业或产品需取得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中计算机网络技术中的数据库系统软件开发和维护须具备相应许可证方可营业;
7、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商务信息调查;经济信息咨询。(以下两项无须前置条件):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的内资有限公司可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在自贸试验区内投资设立分公司;其他未列明事项参照《自由贸易实验区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8、会议会展及相关服务的组织和管理;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和组织;摄影摄像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经过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的事项按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并提交材料后即可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件)
9、翻译服务和口译人员培训的服务机构提供外语口语测试等服务;教育软件的开发和维护。
10、利用自有媒体为顾客有偿提供的商业资讯和服务性工作。(如因行业特殊需要必须通过第三方平台获取客户资源的则不属于该范围)
11、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与管理运营;网上贸易信息的收集整理并提供相关的增值服务。 (上述第1条和第2条的期限以有效截止日期为准)
12、货物装卸搬运;仓储理货服务;普通货运;物流配送服务;供应链管理方案设计和实施。(根据自身实际发展需求自行确定是否具有此功能)
13、汽车租赁业;机动车维修保养。(具体按照实际情况来定是否需要此项技能)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2014〕64号)、《公路安全保护措施若干意见》。 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修改部分交通行业标准有关内容的通知【交办运函[2015]648 号】中明确提出:"将原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
15、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管理;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中转集拼箱业务的申报受理与服务保障;港口码头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与维护;水路旅客运输的经营管理和船舶配载作业的组织协调。
16、"一带一路"(中国——东盟)、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其他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其它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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