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主义者认为:语言是结构的。他们把语法视为一种规则系统或符号系统的组织方法;而词汇和语音则是一种由这些规则的排列组合所构成的复合体。因此从理论上讲,任何语言的内部都是具有某种逻辑顺序的(如主谓宾、定状补等)。

这种对语法的强调使人们忽视了词的意义及其在句中的意义关系以及词的搭配问题。例如英语中名词有数格之分(即按其性态的不同分为阳性及阴性),但却没有相应的动词与之相对应。(当然这并不是因为它们没有相应的关系)又如在汉语里,"我"可以指自己也可以指别人("吾"、"余",均无此意);但在英文中没有对应的表达法。

此外,由于过分地重视形式化原则,导致人们对一些重要的现象缺乏足够的认识与解释。比如英语的时制单位为sec./hour/minutes,而不是用分秒表示的时间概念。再如英语里的否定前缀punctuate (除去)、denounce (否认)、discarded (抛弃)等等都表明它不是严格意义的否定的意思。

总之,结构主义的观点过于片面化了,以致于无法正确反映客观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