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提出:到2020年钢铁、煤炭行业落后产能有序退出。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不放,着力解决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去产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坚决防止已退出的产能死灰复燃或异地转移再陷困局,促进我国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二)(三)(四)基本原则——市场倒逼机制与行政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分类施策原则。——地方主体责任原则。——依法依规实施原则。——统筹协调原则。
1. 市场倒迫机制
(1)充分发挥价格信号的作用,通过完善相关政策形成合理预期,避免盲目建设和低水平重复建设。(2)发挥市场的优胜劣汰作用,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质量;(3)加强监管力度,强化信用约束;(4)建立长效激励惩戒制度,鼓励先进带动后 进。
2. 行政引导措施
(1)制定差别化去产能标准;(2)加大奖补支持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方向;(3)健全法规体系,规范政府行为(4)推动兼并重组,提升整体竞争力(5)深化体制 改革(6)严格环保和安全执法
3. 地方的主体责职
地方政府是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能,把化解产能过剩的矛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细做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化解产能过剩的 工作负主要领导职责;市地级及以上市政府对本地化解产能过剩的具体情况负责。
4. 坚持创新发展和安全第一
一是注重用好市场化手段和政策工具。二是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和环境治理,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5. 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支撑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做好综合平衡和组织指导等牵头组织实施等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按分工做好有关工作;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把化解产能 过剩摆在重要位置,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重点,细化分解任务清单,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各方责任,合力抓好这项工作。
6. 加强监测分析和舆论监督
有关方面要及时跟踪分析各地各部门化解产能过剩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和困难等情况,及时向党中央和国务院报告。同时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批评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