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华人

1、中国血统的中国人。包括汉族(含港澳台)、满族和蒙古族等民族;

2、具有外国血缘的中国公民。主要包括:归侨及港澳地区居民中的中国籍人;定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的我国国民;出国前已取得居住国国籍者以及在国外出生或受洗礼的人;无国籍人或放弃本国护照而加入其它国家国籍的人员。(注)

3、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外国人。如外籍华人、国际难民、外交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

4、在中国境内短期停留并从事商务活动的非中国大陆出生的外国人。

5、在我国长期工作居住的外国人在其国内合法身份终止后仍继续在华逗留半年以上且连续办理签证达两次以上的。

6、经中国政府批准入境我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临时就业的外来劳务工作者及其他境外人员在返回中国内地时未持有有效旅行证件的。

7、其他不具有中国户籍但持有一方及以上《外国的自然人身份证》并在该国有常住户口的自然人等不属于本条所述范围的情形。《关于加强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罚办法》、公安部令第72号规定:《因私出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国务院批转民政部等部门〈做好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家属落户城镇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 华人与华侨区别

1、从概念上区分

(1)华侨是指旅居于祖国内外交部所属领馆以外地区的海外华裔人士,即祖籍为中国内地各省市区以外的国人。其中又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原属某一国家的移民后裔;二是与某特定国家和地域有着特殊关系的族群成员之一,比如台湾省的原国民党政府官员后代就是属于这一类。

(2)中华儿女则指拥有中华民族血脉的所有炎黄子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华夏族裔。

(3)根据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统计资料表明:"全球约有1.2亿华侨"。也就是说全世界每100个成年人里就有1人是我们的同胞!所以"爱国爱家"、"四海之内皆兄弟",这是所有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声!

(4)华侨是中国的统战对象,他们是中国统一大业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促进中外友好关系发展的积极推动者和建设性参与者。因此,无论是从政治还是经济的角度来看,"华侨事业都是一项利民惠民的伟大工程"。

(5)对于大多数生活在海外的华侨来说,祖国永远是他们的第二故乡!因为他们在异国他乡生活多年以后才发现:自己的根仍然深深地扎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之中......

(6)随着近年来国家对华侨事务越来越重视,许多地方都相继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以吸引更多的华侨回国发展。例如广东省就于2008年颁布实施了《广东新引进人才确认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可获10万元安家费、10万元的购房补助费和5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生活津贴等等一系列政策优惠待遇,大大降低了华侨回乡的门槛。